申請辦法v2

2024-25年度(第一輪)「華人廟宇基金」及「華人慈善基金」撥款資助計劃
現正公開接受申請

華人廟宇委員會(「委員會」)是根據《華人廟宇條例》(香港法例第153章)而成立的法定組織。委員會主要職能是管理轄下24間廟宇及兩個基金,分別為「華人廟宇基金」及「華人慈善基金」。為推廣傳統習俗、傳承廟宇文化和資助慈善活動,委員會現正公開接受非牟利機構的撥款申請。詳情如下:

撥款資助範圍(適用於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內推行及完成之儀式/活動/計劃)
  1. 傳統儀式 (由「華人廟宇基金」發放)

    傳統儀式必須屬非牟利性質並具以下元素:歷史悠久或與廟宇有關的傳統或習俗、或宣揚「儒、釋、道」三教相關的儀式,例如賀誕、祭祀及打醮等。申請表格

  2. 廟宇維修 (由「華人廟宇基金」發放)

    只限於結構性及安全性的工程項目以及有關的工程顧問費用(如適用)。廟宇因日久失修而需要進行的維修項目一般並不在委員會的資助範圍內(適用於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內展開及完成之廟宇維修工程)。申請表格

  3. 慈善活動 (由「華人慈善基金」發放)

    慈善活動範圍包括推廣德育、教育或文化的活動/計劃;及扶助弱勢社群、社會服務、醫療、青少年發展或社區建設的計劃。申請表格

申請辦法

詳細的申請辦法及所需文件可參閱申請指引及相關的申請表格。

接受申請時限

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3月11日下午5時30分。(郵遞申請以郵戳日期為準)逾期申請或以傳真/電郵方式遞交的申請概不接受。

撥款批核

所有撥款申請將交由評審小組審核,預計申請機構將於2024年6月獲通知其申請結果。

委員會不會就申請個案作出全數資助。撥款金額上限不會多於儀式/活動/工程總實際開支的70%,上限100萬港元(「廟宇維修」撥款上限為120萬港元),申請機構必須承擔擬籌辦的儀式、活動或工程的其餘開支。

參考資料

2024-2025年度(第一輪)「華人廟宇基金」及「華人慈善基金」撥款資助計劃撥款申請簡報